一、 國語文競賽
(一) 對象:本校三~五年級學生
(二) 資格
1. 經由班內初選後由級任老師推薦報名參加。
2. 中年級之選手,每班每項次以一名為限,每人以報名一項為原則。
3. 高年級之選手,每班每項次以兩名為限,每人以報名兩項為原則。
二、 本土語言學藝競賽
(一) 對象: 本校三~五年級學生
(二) 資格
1. 經由班內初選後由任課老師推薦報名參加(級任老師亦可推薦適合人選給任課老師 參考)。
2. 中年級之選手,每班每項次以一名為限,每人以報名一項為原則。
3. 高年級之選手,每班每項次以兩名為限,每人以報名兩項為原則。
4. 歌唱項目僅開放五年級報名
三、 英語學藝競賽
(一) 對象:本校三~五年級學生
(二) 資格
1. 經由班內初選後由英語授課老師推薦報名參加。
2. 英語讀者劇場屬團體競賽,每班以報名一組為限,每組 8-20 人,可跨班但不可跨 年級,此項不列入上述報名項目數之限制。
3. 組隊原則可打破班級界限,以報名人數最多班級為主要之班級。
4. 英語競賽中,
演說(一)為一般在學學生;演說(二)為曾於國外英語地區或國內外僑 學校雙語部就讀英語累計1年以上者。中年級每班以一名為限,高年級每班以兩名 2 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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